1.“一岗双责”的由来
“一岗双责”提法由来已久,它并不是说某一次会议或者某一个文件提出来,而是在管党治党工作中,长期发展,根据多次工作、会议、要求、相关规定,总结出来的。2.“一岗双责”的含义
在解释“一岗双责”前,首先需要搞清楚“主体责任”“监督责任”“第一责任人”。主体责任:履行主体责任的主体通常是指各级班子,如党委。
监督责任:履行监督责任的主体通常是指各级纪律检查机构,如纪委。
第一责任人:履行第一责任人的主体通常是指班子的主要负责人,如党委书记。
党风廉政建设 “一岗双责”指领导干部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,还要对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(简而言之就是“一个岗位、两种责任”)。要做到一手抓发展、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,“两手抓、两手都要硬”,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。
【供稿:党群工作部 编辑:王晓薇 审核:王凯瑞】